据新华社报道,第六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到,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通常每五年召开一次,研判金融形势,定调下一阶段的金融发展和政策走向。2017年召开的第五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谈到地方债务问题时表示,“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分析师指出,和上次会议相比,本次会议对地方政府债务的态度从“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转向建立防风险长效机制和政府债务管理机制,这说明中央认识到近期出台的化债方案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隐性债务流动性风险,但如要治本,仍需要一系列制度建设和改革。
东北财经大学国民经济工程实验室主任、原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院副院长周天勇此前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地方政府债务无序扩张的一个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缺乏一套现代财政制度体系,此外还和融资软约束以及地方支出责任过大关。
“我们的地方政府热衷于搞建设、搞工程、搞投资,随意性很高,建设规模也很大。”他说,”属地管理的银行随便给地方政府及其平台借款;发债无限制,发债市场不完善,政府信息不透明,没有一套制度来约束地方政府的借债,所以控制不住。“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周三对界面新闻表示,从“严控新增”转向强调建立机制有三层含义:其一是从侧重结果导向到侧重过程和制度建设。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界定政府职责与规模,解决无限责任政府职能过大、支出责任过大的问题是根本。
其二是认识到债务形成既有地方政府主观,也有客观环境导致。罗志恒说,今年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所处的宏观和政策环境是疫后经济恢复期,在宏观税负下行、经济社会风险财政化驱动下,地方政府债务既有政绩观的驱动,更有被动式抬升,因此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的关联不能简单从政绩观纠偏和问责角度,更应建立起相应制度。
其三是明确债务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高质量发展,而不是压降债务绝对规模。
“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短期要应对好债务到期后的再融资问题,避免引发处置风险的风险等系统性风险,集中在拉长周期和压降成本,以时间换空间,逐步化解存量,但这只是治标。要根治债务问题,中长期必须推动体制机制的联动改革。”罗志恒说。
对于“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的提法,分析师认为,这意味着“以时间换空间”来化解地方隐债风险的思路得到加强,以本次中央增发1万亿元国债为标志,未来中央财政可能会承担更多加杠杆的责任。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指出,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长效机制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意味着未来中央财政可能会增加举债,相应减轻地方债务负担。“比如,这次中央增发1万亿元国债,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全部转给地方使用,但还本付息由中央财政负担,不增加地方债务负担。”他说。
罗志恒补充道,会议提出的“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是未来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一个重要方式。他说,“当前地方政府债务占比高,中央政府债务占比低,中央加杠杆空间大。地方政府举债成本高、周期短,中央政府举债成本低、周期长。因此,有必要提高中央政府债务比重,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缓解地方政府收支矛盾。”
此外,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提到,今年7月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把“地方政府债务”口径变为“地方债务”,本次金融工作会议延续了“地方债务”的提法,这意味着继地方政府显性债务、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之后,地方城投平台各类经营性债务也将全部纳入风险防范化解范围,即对地方债务严格实行全口径管理。
他表示,基于对隐性债务规模的估计及未来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平衡状况,特殊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还有可能进一步扩大。针对规模更大的城投平台经营性债务,接下来可能会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实施展期降息,切实降低平台企业债务负担。
中国债券信息网数据显示,10月以来,全国已有24省份公布了特殊再融资债券发行计划,累计募资额超过1万亿元。